為激發(fā)廣大學生積極進取、開拓創(chuàng)新的熱情,鼓勵學生在德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績,進一步提倡樹先進典型,造就優(yōu)秀人才,展示我校大學生良好精神風貌。經(jīng)研究決定,組織開展2018~2019學年度學院“十佳大學生”評選活動。現(xiàn)將有關(guān)事項與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認真閱讀附件中《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“十佳大學生”評選辦法》,在廣泛聽取學生、輔導員和任課教師的意見的基礎(chǔ)上,嚴格按照評選條件,即滿足基本條件與其中一條附加條件。本著實事求是、優(yōu)中選優(yōu)的原則,光電科學學院、光電工程學院、電子工程學院、信息工程學院、機電工程學院、商學院、文化傳媒學院各推選2-4名學生參加評選。并通過公眾號、網(wǎng)站等宣傳工具,廣泛宣傳評選活動,各學院要高度重視,積極做好宣傳發(fā)動和宣傳工作,確保此次評選工作順利展開。
二、學習成績評定學期為2018-2019年第二學期、2019-2020年第一學期。各項表彰獎勵時間、獲獎時間需在2018年-2019年之間,所有獎項以證書或成績單為準。
三、完成附件中的“2018-2019學年度十佳大學生申報表”,并上交一份不少于800字的事跡材料,事跡材料模板的(附件三,標題為二號黑體字,正文為宋體小四號字,可添加照片)內(nèi)容僅供參考。請于6月30日前將電子版的申報表、事跡材料、獲獎證明圖片與本人生活照一張,以學院為單位發(fā)送至學生處崔明宇老師的郵箱554314224@qq.com 。
四、學生工作處對各學院推薦的候選人情況和材料匯總、審查后,組織評選工作。本次評選具體形式分為初試與復試兩個環(huán)節(jié)。
如有疑問請聯(lián)系學生工作處崔明宇,電話:0431-81863030
附件一:“十佳大學生”申報表
附件二:“十佳大學生”評選辦法
附件三:個人事跡材料模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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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學生工作處
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



